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图 示 手机阅读 分享 总目录 问题反馈

 

2.6 功能未改变的建筑局部改造


2.6.1 建筑局部改造不得影响非改造部分的消防安全。
2.6.2 改造区域的平面布置、安全疏散距离、所用材料、供电电源及消防线路应执行现行标准,其他内容可适用原标准。

目录导航